两部委:持续推进交通物流减税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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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前11个月侦办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重大犯罪案件120余起
全国人大:化债“组合拳”发力,为地方发展减负担、增动能
两部门:年底前建立覆盖有关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
公安部公布五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
日前,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计划》提出,要建设全国交通物流统一大市场,推进制度性降本提质增效,建立健全基于信用评价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模式,提升市场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活动,截至11月,共侦办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重大犯罪案件120余起,彻底打掉一批源头性犯罪团伙,摧毁一批跨地区犯罪产业链条,及时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坚决以强有力刑事打击手段筑牢社会公共安全防线。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的决议。决议明确,在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建议增加6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近年来,医疗救助工作惠及更多患者,但仍存在信息尚未有效协同、共享不及时等情况,影响及时高效救助困难群众。日前,国家医保局、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尚未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地区,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覆盖有关部门的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
日前,公安部公布5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上海张某鹏等人涉嫌非法经营案,江苏曲某涉嫌保险诈骗案,安徽赵某等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案,山东万某泉等人涉嫌贷款诈骗案,广东李某等人涉嫌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承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分级分类监管、依法依规开展信用约束激励工作……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旨在做好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监管工作,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兴安盟中院与齐齐哈尔市中院签署执行联动合作框架协议
5月24日,兴安盟法院、齐齐哈尔法院执行联动协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齐齐哈尔市中院新闻发布厅举行。兴安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景文,齐齐哈尔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井永恒,兴安盟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明以及两地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签约仪式。黑龙江省电视台、齐齐哈尔市电视台等主流新闻媒体全程报道本次签约仪式。
今天,“两市一盟”聚在一起,敲定这件大事
9月26日,一件能给三个省(自治区)的三座城市带来重大利好的大事在齐齐哈尔市“敲定”——分别隶属于黑龙江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齐齐哈尔市、白城市、兴安盟共同签署了跨区域信用体系共建合作协议。这标志着三地将在信用体系建设、跨省通办领域,展开更加深入、务实、高效的合作,走出协同联动、合作发展的新路子,为“两市一盟”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信”动力。
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第一季度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情况说明
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加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认真制定部门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科学制定评分体系,抓好量化标准。
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关于印发《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的通知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农业领域信用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有效惩戒失信行为,经机关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现将《科右前旗农牧和科技局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印发给您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科右前旗卫健委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情况说明
为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兴安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信易+审批实施方案
为落实《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发〔2024]18号),推行“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系列信用应用主题场景创建,建立地域特色守信践诺激励体系,打造兴安盟诚信工程工作亮点,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关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编办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16】105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我盟营商环境,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盟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产品应用事项通知如下:
科右前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编办关于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意见〉的通知》(内发改财金字(2016)1051号)、《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兴安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公共信用信息核查及应用的通知>》(兴社信办字(2022)3号)等相关精神
“信用兴安盟”微信小程序上线!——让信用服务前移至“指尖”
随着全区“诚信建设工程”不断推进,社会公众对信用信息查询需求的日益增长,为便利社会公众查询信用状况,进一步发挥好“信用中国(兴安盟)”政府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窗口”作用,帮助信用主体全面、及时、准确获取了解自身信用状况,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信用查询服务,
图解 | “信用兴安盟”微信小程序上线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对信用服务的需求,提高社会公众对信用服务的满意度,兴安盟发改委推出了“信用兴安盟”微信小程序。
兴安盟信用乡评定结果公示
2024年7月29日全盟信用乡明细
兴安盟正式发布2024年“守信兴商、立信安商”守信联合激励措施及主体名单啦!
诚信建设工程实施以来,兴安盟不断优化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注重深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创新推行“立信兴商 守信安商”系列主题信用应用场景创建工作。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兴安盟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兴署发〔2024〕18号),兴安盟发改委携手24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印发<兴安盟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的通知》(兴发改财贸字〔2024〕316号),着力营造全社会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打造“诚信兴安”品牌。
诚信工程新服务: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打造信用修复服务驿站
为切实解决经营主体信用修复中存在的政策不了解、业务不会办等问题,助力经营主体高效便捷办理信用修复业务,阿尔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打造“信用修复服务驿站”,提供信用知识宣讲、业务咨询、信用修复等“一站式”服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盟市在行动丨兴安盟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 为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和自治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兴安盟建立完成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协调机制由兴安盟发展改革委与兴安盟金融监管局双牵头,办公室设在兴安盟发展改革委,两部门将从供需两端同时发力,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打通金融惠企利民的“最后一公里”。
三地诚信建设齐发力 共筑诚信社会新篇章
2024年是内蒙古“诚信建设提升年”。按照党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一体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从“育文化、立规矩、严管理、明奖惩、兜底线”五个方面为诚信建设工程把脉定向。兴安盟深入实施诚信建设工程,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吉林省白城市成功签署《“齐白兴”两市一盟跨区域信用体系共建联盟合作协议》,努力将诚信工程打造成优质工程,为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信用动态】海南:这些领域企业可以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以往,企业在进行上市、融资,开展产权交易,或者申请优惠政策等事项时,往往需要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如今,在海南,企业可以用一份信用报告替代证明,从而避免证明开具常见的“繁、难、久”问题。
【勇“蒙”精进】兴安盟中院:攻坚执行 为诚信建设筑牢法治防线
今年以来,兴安盟中院深入实施“诚信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将执行工作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在丰富执行手段、强化信用惩戒、构建联动机制等方面下功夫,以执行弘诚信,以诚信促执行,助推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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